各相关单位:
《共青城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共青城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健全和完善共青城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应急通信保障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通信保障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共青城市境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以及通信中断应对处置过程中需要完成的通信保障任务。
2.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四)工作原则
通信保障工作在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及共青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坚持协调联动,区域配合;坚持依靠科技,防抗救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
在市政府领导下,设立共青城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工信局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担任。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人武部军事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共青城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共青分公司和中国广电江西网络有限公司共青城市分公司组成。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
2.指挥、组织、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向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以及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3.协调解决通信保障应急处置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市公众通信网和专用通信等资源,协调调度军地通信保障资源。
4.组织修订共青城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遇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并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审议批准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
(二)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共青城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通信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市通信应急办成员单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共青城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共青分公司和中国广电江西网络有限公司共青城市分公司,市通信应急办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部署下达的命令指示,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与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共青城市内有关部门的联络。
2.负责建立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间协调工作机制,分析评估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形势。落实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和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工作安排,组织研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负责通信保障应急信息的统计监测等工作;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市委、市政府、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以及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及处置建议。
4.按照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在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的指导下,协调跨区域、跨企业、跨行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5.经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通信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6.根据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指令,负责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后的所有应急信息,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
7.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各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升级,减轻事故造成的影响。
8.完成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组建乡镇、街道层面应急通信保障机构
设立乡镇、街道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通信应急指挥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落实本乡镇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四)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需要,在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市工信局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五)通信企业
市内通信企业,主要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共青城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共青分公司和江西广电网络共青分公司。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应急通信保障的准备工作和应急通信保障队伍的建设工作,提出可行的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负责组织、调度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及时抢修恢复通信网络。
(六)专家组
由通信企业组织具备通信和网络安全技术以及应急通信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组。
主要职责:承担决策咨询任务、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及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等。
(七)信息联络员
建立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信息联络、业务协调、指令传达等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机制
市工信局要加强对市内通信企业通信网络运行安全防护、安全运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健全和完善各乡镇、街道应急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加强乡镇、街道间保障联动。
市内各通信企业要贯彻落实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完善通信网络运行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统筹规划,提高灾害多发区域通信设施建设标准以及通信网络设施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预警分级
按影响范围,将通信预警划分为一级预警(Ⅰ级)、二级预警(Ⅱ级)、三级预警(Ⅲ级)和四级预警(Ⅳ级)4个等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Ⅰ级(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全市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Ⅱ级(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市内3个以上乡镇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Ⅲ级(黄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市内1个及以上2个及以下乡镇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Ⅳ级(蓝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市内1个乡镇通信中断的情况。
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响应级别。
(三)预警监测
市通信应急办要建立与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
市内通信企业要建立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网络运行监测,在出现通信中断征兆时,按规定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市通信应急办。
(四)预警通报
预警由市通信应急办及时分析汇总后,立即报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确认、通报,并向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报备。
(五)预警行动
对于达到预警的,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预警行动:
1.落实通信保障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2.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
3.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4.评估事态发展情况,按规定提出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通信保障任务重要性等
因素,设定I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响应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接受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工作指导。
(二)I级响应
1.响应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启动涉及我市在内的I级响应。
(2)全市通信大面积中断。
(3)市内启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Ⅰ级响应。
(4)九江市委、市政府交办我市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2.响应程序
(1)对于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启动I级响应的,市通信应急办应向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I级响应。
(2)对于市内启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I级响应,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I级响应。市通信应急办将有关情况上报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
(3)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I级响应的组织实施。
3.响应措施
(1)在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的指导下,按照《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I级响应和市内各类突发事件预案规定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2)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召开会商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3)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各类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等工作;市通信应急办负责落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工作并报告落实情况。
(4)市内通信企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信息。根据事发地公众通信网资源状况及相关成员单位专用通信保障应急资源部署情况,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视情征用各类通信网应急资源。
(5)对于市内启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I级响应,通信保障力量或资源不足时,请求启动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三)Ⅱ级响应
1.响应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启动涉及我市在内的Ⅱ级响应。
(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市内3个乡镇、街道通信大面积中断。
(3)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2.响应程序
(1)市通信应急办评估认定灾情或事件达到启动标准,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并报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
(2)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Ⅱ级响应的组织实施。
(3)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将Ⅱ级响应组织实施情况上报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并通报成员单位。
3.响应措施
(1)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或专家组会商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2)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各类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等工作;市通信应急办负责落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工作并报告落实情况。
(3)市内通信企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信息。根据事发地公众通信网资源状况及相关成员单位专用通信保障应急资源部署情况,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视情征用各类通信网应急资源。
(4)遇有市内通信保障力量或资源不足等情况时,请求启动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四)Ⅲ级响应
1.响应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市内1个及以上2个及以下乡镇、街道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提供通信保障。
(3)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2.响应程序
(1)市通信应急办评估认定灾情或事件达到启动标准,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并报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
(2)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负责Ⅲ级响应的组织实施。
(3)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将Ⅲ级响应启动情况上报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并通报成员单位。
3.响应措施
(1)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或专家组会商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2)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各类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等工作;市通信应急办负责落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工作并报告落实情况。
(3)市内通信企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信息。根据事发地公众通信网资源状况及相关成员单位专用通信保障应急资源部署情况,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视情征用各类通信网应急资源。
(4)遇有市内通信保障力量或资源不足等情况时,请求启动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五)Ⅳ级响应
1.响应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市内1个乡镇通信中断的情况。
(2)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2.响应措施
(1)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或专家组会商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2)市通信应急办负责落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工作并报告落实情况。
(3)市内通信企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信息。
(六)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
1.启动应急值守制度。
I级、Ⅱ级、Ⅲ级响应时,市通信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之间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Ⅳ级响应时,市通信应急办、市内通信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按规定做好应急值守,保持联络畅通。
2.启动信息报送流程。
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市内通信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内容和频次向市通信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由市通信应急办汇总后报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
(七)信息通报和发布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市通信应急办应加强与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事态变化及应急处置情况。
对于启动I级、Ⅱ级响应的,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对于启动Ⅲ级、Ⅳ级响应的,由市通信应急办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工作应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
(八)军地联合保障
当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军地一方出现通信保障能力不足时,另
一方予以紧急支援。必要时,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请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启动军地联合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军地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统一组织抢修军地重要用户的通信损毁传输线路。
(九)跨区域保障
因突发事件等造成区域内公众通信大面积中断或严重故障,且区域内或市内没有足够的应急通信力量开展恢复抢通工作,需要邻近市(区)予以紧急支持的情况下,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请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启动毗邻地区跨区域保障机制工作。
(十)网络拥塞处理
针对突发事件发生时电信网络话务量持续大幅激增可能造成网络拥塞的情况,各通信企业要在预案中制定限呼工作方案,并报市通信应急办备案。事件发生后,持续大话务量导致网络拥塞时,相关通信企业要及时书面上报市通信应急办,经批准后启动预案中规定的限呼工作方案,以避免网络拥塞的扩大和蔓延;遇有紧急情况,各通信企业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并先口头报告启动限呼工作方案,事后将实施情况书面补报市通信应急办备案。
(十一)响应结束
根据通信网络恢复或通信保障任务完成情况,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宣布响应结束,同时向市政府及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报告。
五、后期处置
(一)总结评估
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结束后,市内通信企业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以及任务完成情况
的总结和评估,并报市通信应急办。市通信应急办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二)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市通信应急办应及时归还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三)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九江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通信应急办要组织、指导通信企业制订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
(四)奖惩表彰
对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市通信应急办应强化技术手段建设,全面掌握应急资源、能力情况,提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效能。
(二)设施装备保障
市内通信企业应将应急通信保障纳入企业发展建设规划,提
高灾害多发地区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增强通信网络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能力;提前制定公众通信网络设施备用方案,以备应急处置时启用。根据地域灾害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市内通信企业及具有专用通信网、管道资源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资源共享保障机制,应急保障情况下,服从统筹调度,实现通信线路、管道等
资源的共享。
(三)通行保障
在通信保障应急过程中,公安、交通等部门应为通信保障应急车辆提供优先通行,并依据规定减免相关通行费用。
(四)能源保障
事发地煤、电、油、气等相关能源监管单位负责优先保证应急通信设施的用煤、用电、用油、用气等需求,确保应急抢险条件下通信枢纽、通信基站等通信设施的能源供应。
(五)队伍保障
市通信应急办应加强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队伍通信保障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市内通信企业要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及相关专业保障队伍,建立应急通信专业人才序列,加强应急通信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
(六)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和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发生的通信保障费用及灾后重建资金,由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和政策给予保障。因电信网络安全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恢复等费用,由通信企业承担。
(七)重要活动通信保障
对于重要活动需要通信保障的,重要活动组织方应提前向市通信应急办报备。由市通信应急办组织相关通信企业落实。对于现有公众通信网络保障能力无法满足需求、需临时增设线路或增加设备设施等情况,重要活动组织方应统筹考虑建设周期及费用等问题。
(八)监督检查
市通信应急办负责对市内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的储备情况。
市内通信企业至少应准备以下资料,并及时更新。
(1)市区、乡镇地图;
(2)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相关行动方案;
(3)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
(4)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列表;
(5)需要重点保障电力、油料等供应的关键通信节点列表。
七、预案管理
(一)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视情作出相应调整修订后报市政府批准。
(二)宣传培训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通信应急办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保障人员开展技术培训。
(三)预案演练
市通信应急办、市内通信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八、附则
(一)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二)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共青城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2.共青城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共青城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郑 斌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王 芳 市工信局局长
袁澍涛 市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曾花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 华 市工信局副局长
曹毅征 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
陈小琴 市财政局副局长
俞云树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熊 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志清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
胡智强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蔡 笠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吴 拓 市气象局副局长
高圣卿 市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杨佳明 共青城市供电公司副经理
张 鑫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分公司副总监
叶林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共青城市分公司经理助理
陈 薇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共青分公司副总
郑朝新 中国广电江西网络有限公司共青城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胡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另行文。
附件2
共青城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新闻发布工作,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宣传引导。
市工信局: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通信应急办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政府、九江市通信管理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协调通信抢修恢复所需煤、电、油、气等能源,为通信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为应急通信保障车辆提供优先通行保障,指导通信企业对应急通信设备及物资和工作现场落实安全保护措施,依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活动。
市财政局:处置突发事件和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发生的通信保障费用,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和政策分级保障。
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本辖区测绘单位提供事发地区基础测绘成果、提供各类遥感和无人机影像监测数据等服务。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做好应急通信车辆交通保障工作,做好应急通信物资运输应急运力保障。应急通信保障期间负责优先抢通抢修通信设施的道路。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建立相关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预报预警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灾情和信息通报。
市应急管理局:明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救援通信保障需求,协调应急力量支持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权限内通信保障应急有关项目审批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对天气实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等气象信息。
市人武部军事科:负责组织部队协助地方抢修通信基础设施;做好非战争军事行动应急救援中军队自身的通信保障;与市工信局及市内通信企业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实现军地应急通信保障资源共享,实施紧急通信保障支援。
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抢修通信设施供电线路,优先恢复通信设施供电。
各通信企业:负责组织落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及市通信应急办有关工作部署;具体实施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根据事件分级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配合做好党政重要应急通信的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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